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及标准: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或预冷库等冷链设施,冷库容量不低于100吨、容积不少于500立方米;可配备必要的称重、清洗、分级、检测、包装、物流配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等配套设施设施。
支持标准及范围:支持年度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级不同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和购置总额的30%、单个项目.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使用费和办公场所、围墙、给排水、用电等非主体功能建设,不纳入财政补助资金范围。
建设期限: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
二、 申报条件: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工商、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社资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一体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且原则上已进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选址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建设地点原则上需选择在现代农业功能区(园区)、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发展重点(主产)县范围内,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生猪(畜禽)、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填写《成都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申报表》,并按项目备案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
四、项目征集时间
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7日
五、项目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3月5日前组织申报项目审核,确定立项结果,公示进入立项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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